随着科技的进步,彩信出现了,彩信每次能够发送的文字最多可以达到2万字!而一篇短篇小说,通常5000字左右足矣,对手机用户来说,读一篇中篇小说,一个或者两个彩信就够了。如果是一篇10万字的长篇小说,也不过5个彩信!
彩信小说希望与问题一同到来 规则谁来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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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晚报
拿着手机看小说?文字以"古龙"为标准?黄色小说怎么控制?
手机本事大了彩信小说马上就来
彩信即多媒体短信,基本上就是融合了图像、音乐、文字等的手机信息服务。今天我们要说的,不是彩信的图像功用,而是它的文字功用———新兴起了一种叫彩信小说的写作
,虽然动作还不大,没引起专业作家的任何重视,但是能量不可低估。
彩信业务的发展,国外比中国要早,尤其韩日,技术比欧美还要先进,亚洲人含蓄的个性,使得他们对短信的接受程度超乎寻常的高。
今年的11月份,信息产业部公布数据表明,中国目前全部手机用户已经达到3.29亿,以这样的增长速度看,今天已经超过3.3亿。在如此大的基数之下,说彩信用户应该可以达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,并非天方夜谭。
彩信小说不同于过去大家常说的"手机小说",后者其实就是"短信小说",有很多限制———因为技术的原因,短信每次传送的字数不超过70个,即使一篇1000字的微型小说,也需要15个短信才能读完,这实在是一个折磨人和考验人耐心的苦差事。所以,"手机小说"雷声大雨点小,虽然有千夫长的一部4000字的《城外》卖出了18万元高价,但是就连买方都承认,这"第一次吃螃蟹",更多是从扩大知名度考虑的。
近邻日本,在两年前已经出现了短信小说风靡的现象,还因此产生了好几位著名的短信小说作家。最早是在2000年初,日本作家石田衣良通过手机连载方式发表小说《深爱》,同年12月,预订该手机短信的读者突破200万人大关,后来以传统出版形式出版,销量达到300多万册。日本国内目前约有数万个网站运营短信小说业务。
随着科技的进步,彩信出现了,彩信每次能够发送的文字最多可以达到2万字!而一篇短篇小说,通常5000字左右足矣,对手机用户来说,读一篇中篇小说,一个或者两个彩信就够了。如果是一篇10万字的长篇小说,也不过5个彩信!
谁要"染指"彩信小说?
目前国内好多网站已经开始在做彩信小说的业务,尽管还不成规模,深度也不够。比如红袖添香网站,已经开始培养彩信小说创作队伍,并已经和多家SP(服务提供商)签订合作协议;榕树下旗下专门有"手机小说"板块,还与"空中传媒"传媒合作,举办了"第一届手机文学大赛";老牌的文学网站黄金书屋,近日也开始有动作,不愿在彩信小说方面落于人后。
短信息是绝对的群众创作,因为三五十个字,谁都可以写一写。"手机小说"则有诸多的创作缺憾———字数所限,无法充满展开情节,读者读起来很难体会文字带来的快乐或者忧伤。彩信小说要求很高,要有吸引人的情节,有起承转合,峰回路转,要让读者拿起手机,不忍放下......这绝对需要彩信小说的作者深谙读者的阅读心理,有极强的文字驾驭能力。
彩信小说还在最初的萌芽阶段,很多知名的作者觉得是个小玩意,不太愿意参与。而有些要参与的作者,却不知道它都有怎样的要求规格,该怎么来写。彩信小说必须考虑手机用户的终端特殊的情况,不能随随便便地创作———手机终端屏幕小,手机用户更多是在等待途中(比如车站、会议休息期间)才会去看彩信小说,因此注定了它是不折不扣的快餐文学,要第一眼就吸引住读者,要有短短的句式(古龙作品似乎最适合),激烈的情节,也不能对文学价值有过高的要求。红袖添香的站长孙鹏说:"就如同很多洋快餐,不见得多有营养,但在这个节奏日渐加快的时代,它是很多人的选择。"
孙鹏介绍说,红袖目前重点在做的,就是制定一些彩信小说的写作指导,同时在庞大的红袖作者队伍里培育这样的写手,并进而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来产生足够多的彩信小说作品。千夫长说,由于手机版《城外》的推出,使他和手机运营商有了密切的接触,之后,凭着自己的想象,凭着对新技术发展空间的理解,结合文学所能表达的范围,他进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创作,都适合在手机上阅读。明年1月份即将在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纸媒体版《城外》,就有多篇专门为彩信创作的小说,千夫长也对彩信小说持乐观态度。
彩信小说的游戏规则
一篇彩信小说,首先由作者创作,创作完成可以交给红袖、榕树下等CP(内容提供商),由内容提供商和网易、263、搜狐、腾讯等SP(服务提供商)合作,将彩信小说发送给终端用户看到。终端用户每月缴纳5-20元不等的包月费用,作者和CP、SP的收益都来源于此。
目前有两种酬劳方式可以供彩信小说的作者选择:第一种,直接收稿费,千字50-200元不等,视稿件质量而定。第二种,收提成,即你的彩信小说有越多的用户订阅,你的收入也就越多。由于目前的彩信小说市场还在起步阶段,孙鹏建议作者还是更多的选择直接收稿费的方式。无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方式,网站只收取大约20%作为服务费用,其余80%付给作者。打个比喻来说,第一种方式就像传统出版中的稿费,第二种则是传统出版中的版税收入。选择哪一种,都是作者的自由。
作品已经作为彩信小说发布以后,会不会妨碍再以传统形式出版?孙鹏说,因为CP与SP的协议规定,SP所获得的只是小说在无线增值领域的运用,并不妨碍其他传统出版,但传统出版不能和彩信小说同步推进,一般会约定在之后多久才可以推出。
未来的彩信小说能不能像短信息一样成为大家的生活必需?各CP与SP都对此有足够的自信:彩信小说比短信小说更加有竞争力,更适应新时代读者的阅读方式和阅读口味,它非常有可能成为将来网络文学发展的契机或者说突破口,也非常有可能像短信息一样成为手机用户的主流选择。
这句话现在说来,为时尚早,彩信小说,尚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———
一、谁来帮助彩信小说制定行业内的创作规则?
二、如何能够保证彩信小说不成为黄色小说的集散地?———要知道,短信里的黄段子就是无人管理的。
三、彩信小说是否算是出版作品,是否需要新闻出版署一类的机构审批?
这些问题,马上就要摆到桌面上来了。 (江筱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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